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5/12
2.公司名稱:應用奈米醫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公告董事會通過100%持有子公司間的資金貸與案,
由AST PRODUCTS, INC.資金貸與給AST VISIONCARE INC.新台幣313,215千元
(美金10,500千元),還款條件為自首次動撥日起算一年內還款。
目前已全額借出,應於115年8月到期還款,因考量AST VISIONCARE INC.仍有
營運資金之需求,董事會通過展延還款期限得於118年8月還款。
6.因應措施:依董事會決議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重大影響。
AST PRODUCTS, INC. 及 AST VISIONCARE INC.均為本公司奈米醫材100%持有
之子公司。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