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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3/20
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5年02月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因誤用115/01/31人民幣
更正背書保證申報事項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本公司為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為135,870仟元、期末書保證餘額為133,140仟元、實際動支金
額為102,074仟元、累計背書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為12.27。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本公司為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為137,040仟元、期末書保證餘額為137,040仟元、實際動支金
額為105,064仟元、累計背書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為12.63。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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