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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金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00仟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101%為限,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轉投資越南子公司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
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處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時效,
本次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金額、發行及轉換條件、發行價格
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
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2)為配合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
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契約及文件,
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銷售,
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規定
不印製實體債券,採帳簿劃撥交付。
(4)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
決定轉換公司債訂價日及其轉換價格以及發行日期等相關事宜,並向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
(5)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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