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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14年11月11日經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辦理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定114年12月22日,業經經濟部115年1月30日經授商字第115300006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於115年2月2日收到核准函,核准國內第三次及第四次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3,518,291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5,182,910元整,並加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5,100,000股,合計變更登記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股為274,626,554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46,265,540元(含私募普通股8,778,889股)。 二、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股票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四、本公司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轉換後之股票將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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