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廣:公告本公司與通化東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共同在中國大陸地區血糖儀市場之經銷合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07 12:31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通化東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私募現增之應募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2015/08/06~2020/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華廣授權並指定通化東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的唯一、獨家之授權經銷商。
(2)年度最低保證量:2016~2020年,每年保證成長20%採購量,若無法達成時,
按該年度所短少之採購量賠償華廣之損失。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業務及未來發展具正面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大陸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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