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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六成網友擔心支付新規影響網購轉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03 12:26


7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媒體積極轉載解讀,網絡支付消費金額“5000元/日”的限額、開戶需多方交叉驗證的規定、網絡轉賬的諸多限制引發熱議,有媒體封其為“史上最嚴”,輿論炮轟不斷。

媒體聚焦“5000元封頂”,憂第三方支付業將面臨巨變


《辦法》一經公開,新華網、中國新聞網、一財網等快速轉載,新華網解讀文章《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或將限額管理 驗證未達標日交易不超千元》設置議程,“單日限額”成為媒體轉載的關鍵詞。財經網、新民網在報導中明確提出“每天限額5000元”的概念,引發新浪網、網易網等商業門戶網站的關注,輿論瞬時被“點燃”。澎湃新聞網文章《剁手黨注意!網購有限制!普通版網絡支付每天5000元封頂》極具煽動性,引發網友共鳴,紛紛感嘆“買個Iphone,只能分期!”而針對開戶需多種方式交叉驗證身份這一規定,中國網則調侃“未來開支付賬戶可能先要居委會開證明”。此外,自媒體也積極發聲,“央行新規阻擊網絡支付們的節奏?”“網絡支付管理徵求意見稿過於嚴苛”等對政策的質疑成為主流。

很多專業性網站還分析了《辦法》對第三方支付業的影響。《第一財經日報》解讀稱,《辦法》第八條“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對於目前處於制度空白區的某些依托支付賬戶的互聯網金融創新,確實會生一定影響,另外對於P2P網貸、第三方理財等通過支付機構賬戶的資金流也有影響。虎嗅網得出三個結論,“一、三方支付退出資金存管業務,淪為單純支付通道;二、三方支付淪為小微支付,代替銀行成為黃粱一夢;三、P2P行業洗牌開始,互聯網金融進入隱形牌照發展時代”。界面新聞網也解讀,《辦法》首次禁止支付機構從事信貸理財業務,支付機構和P2P這次可能真的要分手了。解放牛網與之觀點類似,直接指出“第三方支付機構面臨行業巨變”。

央行澄清誤讀,明確安全性系《辦法》的重要考量

面對大規模的輿論質疑,央行7月31日晚通過媒體作出解釋。新華網《央行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答記者問》、《5000元限額面前 消費者網絡支付會否受限?》等報導指出,網購限額5000元系誤讀,單日支付限額僅規範支付賬戶“余額”付款,網銀不受限制。一財網《央行獨家回應:網購限額5000元系誤讀 剁手黨無限額暢購》等也針對焦點問題澄清誤讀。

與此同時,央行在採訪中進一步解釋,安全性是《辦法》的重要考量。新華網指出,余額限額管理直接關係到第三方支付資金沉澱問題,監管部門主要還是希望通過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引導支付機構提升交易安全,切實保障客戶資金安全。財新網文章《網絡支付新規引熱議 安全便利再平衡》,中肯評論到,“央行的大原則一直未變,希望可以統一到一個賬戶,以客戶為中心集中管理;通過限額將手機支付、第三方支付限定在一定額度的轉賬範圍內,大額走銀行,因為銀行受到嚴格的金融監管和承擔反洗錢的義務。這都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角度統籌考慮”。

網友抱怨為生活帶來不便,勸銀行業以優化服務為先

《辦法》發布后,網友觀點較為多元。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數據顯示,62.2%的網友對網購支付的便捷性、轉賬的方便程度擔憂較多,認為《辦法》實行會對生活帶來不便。其中,35.7%的網友認為《辦法》將會令網購支付變得不方便。上海網友稱,“按照這個規定會讓本來簡單的支付變得很不方便,而且網上銀行有自身的限額,比支付寶小。在現在這個支付手段不斷創新的節點,你拿上一代的手段來限制是不是太落后了”。26.5%的網友認為《辦法》將給轉賬帶來麻煩。湖北網友抱怨,“沒事找事,親人之間急需用錢轉賬不得麻煩死,非要去個銀行排隊就開心了”。

15.3%的網友將《辦法》歸因於銀行對第三方支付業的打壓,認為銀行首先需要考慮的是完善自己的服務。網友“@STAR強盜”稱,“雖然‘互聯網+’對實體業務的衝擊的確是非常巨大,但想抵抗衝擊,銀行需要優化服務,而不是打壓別人從而維護自身利益”。

此外,12.2%的網友認為對大多數人影響有限。浙江網友表示,“仔細想想,每天能用掉五千網購的有幾個?每年用掉二十萬的有幾個?所以,這個政策對大多數人都不會造成影響”。4.1%的網友認為此舉意在為銀行轉型爭取時間。網友“@manutd001”分析到,“迫於傳統金融行業的壓力,央行終於向互聯網支付開刀了,看起來是限制,其實就是為傳統金融行業爭取轉型時間”。另有6.1%的網友認為《辦法》會阻礙金融創新。網友“@無由”指出,“反對限制第三方支付,這會阻礙金融創新,會阻止和扼殺創新”。

業內人士擔憂《辦法》偏向銀行利益,恐金融創新受阻礙

業內人士普遍擔心,《辦法》條款可能對第三方支付形成打擊。不僅會影響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還有可能給外界造成為維護傳統金融機構利益刻意打壓創新的印象,引發全社會對金融改革倒退的擔憂。

摩爾金融發表的《第三方支付動了誰的乳酪》一文指出:“新規是對互聯網金融為代表的創新的打擊,而銀行無疑是受益的一方。知識分享網站知乎上的一篇熱帖直接質疑,央行新規是為了增強安全性,實際上卻是為了保護銀行的利益。”經濟學者、媒體評論員余豐慧撰文,總體感覺這份徵求意見稿,是拿傳統制度辦法、傳統思維來監管非銀網絡支付業務,是以防範風險為辭、扼殺網絡支付的互聯網創新,明顯透露出保護落后、保護傳統勢力利益,存在拉偏架的現象。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對徵求意見稿表示憂慮,他認為第三方支付是形成互聯網金融最具影響力的基石,第三方支付和電子商務高度契合,限制第三方支付阻礙了金融的創新,會阻止和扼殺創新。易凱資本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王冉稱,央行的規定不是保護消費者,而是侵犯消費者的選擇權,與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背道而馳。中國互聯網金融千人會創始人易歡歡,第三方支付是互聯網金融的基礎設施,中國的基金行業從2012年2.6萬億規模到現在突破了8萬億的規模體量,通過第三方支付在互聯網端的銷售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辦法》通過限額、限制轉賬等條款,把支付機構牢牢固定在小額支付領域,僅僅要求它做好支付通道,往互聯網金融衍伸的路徑將被堵死。

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供稿

執筆 張遙 付萌 車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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