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重啟誰主管?彭啟明:台灣缺核安專業機構 環評歸環部 核安會管輻射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環境部長彭啟明今(15)日上午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與備質詢,立委質詢核二、核三重啟的環評議題,彭啟明回應正與核安會討論未來核能重啟環評的分工,目前確認輻射影響評估屬於核安會的專業職責,而環評的專業則屬於環境部,台灣並無同時管理核能安全和核廢料處理的專責機構,但環境部將依據《核管法》新修訂條文有要求環評的內容來研議。

彭啟明在「全國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報告中,將處理裸露垃圾、災後廢棄物和營建土方問題的挑戰,比喻為一個老舊且擁擠的倉庫管理員。他表示,除了日常湧入的新包裹(生活垃圾),環境部同時也必須面對角落堆積已久的廢棄物山(裸露垃圾、營建土方)。
針對核電廠延役或重啟的環評議題,彭啟明在報告及答詢中透露,環境部正面臨法規上的灰色地帶和分工難題。環境部正在討論,對於已除役後再啟動的核電廠,是否應將其視為「新能源設施設置的重新授權」,從字面上解釋,這可能需要重新環評。現行《環評法》對於光電的規範「拉得非常嚴謹」,但對於核能重啟的規範卻不夠明確,確實產生了法規上的落差。
立法委員林月琴即指出,若依照目前對光電板設置邏輯來看,面對已運轉 40 年且在國家公園周邊的核三廠若要重啟,加上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至今仍未定的嚴峻問題,環評要求應當更加嚴謹。且核二廠的用過燃料儲存槽(乾式貯存槽)已延宕 10 年仍卡關,這體現了台灣現行制度的僵化,並強調核電重啟涉及風險、不確定性、利益衝突及世代正義等問題,所有可能影響及風險都必須被評估、辯論和監督。
彭啟明回應,他已與核安會主委討論未來核能重啟環評的分工,確認輻射影響評估屬於核安會的專業職責,而環評的專業則屬於環境部。他也坦言,台灣環境部與日本或韓國的環境部門不同,並未設有專責機構來管理核能安全和後端核廢料處理。
彭啟明表示,依據《核管法》新修訂條文中的規定,運轉執照發放必須準用建場執照的要件,其中包括符合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的相關法律要求。從這個邏輯來看,確實可以解釋為應當提出經環境部核可的環評相關資料,環境部已針對此潛在問題在內部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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