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職場性別歧視 高市勞工局開罰三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31 15:04


《性別工作平等法》禁止職場性別歧視,高雄市勞工局稽查,首度公布違法的三家企業名單。高市勞工局說明,這三家公司有的在徵求勞工時,限定性別以及容貌,有的是不處理職場性騷擾案件,勞工局依法裁罰。(林憲源報導)

高市勞工局首度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企業名單,三家事業單位:瑪仕德咖啡、梅爾根電子及十代有限公司。勞工局說明,瑪仕德咖啡刊登徵才訊息時,要求「限女性、面貌身材尚可、20-28歲者佳」,這樣的徵才要求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也違反《就業服務法》,涉及性別、容貌及年齡歧視。


梅爾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僱勞工,申訴遭受職場性騷擾,而公司並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經查證後提送本市就業歧視評議會審議成立,勞工局裁罰10萬至50萬元;另十代有限公司未依法給足員工5天的陪產假,損及勞工權益,亦遭罰2萬至30萬元。

高市勞工局說明,雇主招募員工時,不得因「種族、階級、宗教、黨派、性別、性傾向、年齡、容貌、身心障礙或以往為工會會員」等身分而有歧視,違者將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雇主更負有「防治職場性騷擾」的法定義務,當雇主知悉性騷擾情事發生,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違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新修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也規定,雇主應依法給予員工5天的陪產假,且薪資照給,雇主不得拒絕,違者將裁罰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雇主切勿以身試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已在去(103)年6月18日及11月21日修正公布,除提高違法裁罰額度,且明定主管機關應公布違法雇主姓名或名稱,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圖:高市勞工局提供)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