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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30日證櫃審字第11401014071號函暨114年10月23日證櫃審字第11400087481號核准。 二、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8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8月18日證櫃審字第1140006236號函暨114年10月23日證櫃審字第1140008748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三、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請本次現金增資之股款繳納憑證於114年11月25日正式上櫃買賣,並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自同日起終止興櫃櫃檯買賣。 四、茲將股款繳納憑證上櫃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華豫寧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代碼:6474 (三)上櫃股份: 1.原興櫃股票46,676,1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66,761,99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股款繳納憑證:計5,8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8,500,000元。 3.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計52,526,1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25,261,990元。 (四)本次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 (六)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買賣開始日期:114年11月25日。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五、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4年11月25日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六、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免再辦理任何手續,屆時另行公告之。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及下載。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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