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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現金減資40%案正式送件 預計第4季執行

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2015-07-27 10:48


曾明仁
佳能現金減資40%案已在7月24日正式向證期局送件,預計在第4季執行,圖為佳能董事長曾明仁。(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數位影像產品廠商佳能(2374-TW)經股東會決議進行40%的現金減資,每股將退還4元現金給股東。佳能的此一的現金減資決議,為繼2014年華晶科技(3059-TW)進行現金減資退還現金給股東之後,另一光學廠商決議進行現金減資。


同時,佳能並已在7月24日就此一現金減資案答金管會證期局送件,預期在8月11日生效。

佳能預計減資後股本由47.16億元降至28.29億元。每股淨值將由2015年第1季底21.4元提升至28.98元。佳能的此一現金減資案預計將在今年第4季執行。

佳能2015年第1季財報顯示,營收46.48億元,毛利率10.23%,稅後盈餘1.21億元,每股稅後盈餘為0.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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