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27
2.公司名稱:晶越微波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4/07/27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
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
自104年07月28日至104年08月28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安泰商業銀行中崙分行
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之股份撥
入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4)如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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