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科:本公司與台灣星科金朋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加坡星展銀行(DBS Bank Ltd.)簽署授信合約,以及和星展(台灣)商業銀行簽署擔保信用狀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授信合約:新加坡星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信用狀合約: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授信合約:簽約後三年並得申請二年延長。
擔保信用狀合約:簽約後三年並得申請二年延長。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擬就台灣星科向新加坡星展銀行(DBS Bank Ltd.)
申請美金壹億貳仟柒佰萬元(USD127,000,000)之授信,以及台灣星科為擔保該授信
向星展(台灣)商業銀行申請開立擔保信用狀美金壹億貳仟柒佰萬元(USD127,000,000)
予新加坡星展銀行(DBS Bank Ltd.)之授信案,提供保證及反面承諾。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承擔背書及保證責任 。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取得台灣星科金朋100%股權,
擴大規模拓寬產品供應範圍,增加收入範圍和成本協同效應。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配合完成新加坡星科集團整體組織重整規劃並使台灣星科
償還積欠新加坡商星科金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加坡星科」)之股東借款。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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