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惡是Web3從業者的保命符 | 對談曼昆(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鄧小宇
金色財經
開篇語
創業Web3,暢談每周三!
《創業Web3.0》是曼昆律師事務所發起的中國Web3.0創業者訪談節目,每周三晚,我們邀請行業大咖、一線機構、知名創業者做客直播間,通過正向發聲、理性討論、經驗分享,助力中國Web3.0行業的合規與健康發展。本期我們有幸邀請到曼昆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刑事業務負責人 —— 鄧小宇律師。
作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多年的實務派律師,鄧律師從傳統刑辯切Web3領域,經手大量虛擬貨幣交易、錢包被盜、合約帶單等相關刑事案件,對Web3從業者的刑事風險點與避坑策略有著深刻洞察。今天我們將圍繞 「聚焦Web3刑事風險:辦案實務要點與典型案例解析」 這一主題,和鄧律師一起拆解行業高頻風險場景,聊聊如何守住法律紅線。
(音頻轉錄文字記錄經過ai處理,可能存在遺漏與錯誤。)
嘉賓介紹
牛小靜:歡迎來到每周的創業Web3欄目,今天我們很榮幸地請到了曼昆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刑事業務負責人鄧小宇律師。鄧律師自執業以來專注刑事辯護領域,早期深耕傳統刑事案件,2020年後逐步切入Web3刑事法律服務領域。
目前已累計辦理Web3相關刑事案件數十起,涵蓋虛擬貨幣交易涉幫信/洗錢、錢包被盜、合約帶單涉詐騙、項目方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高頻場景,擅長結合Web3技術特性與刑事法律邏輯,為從業者提供風險防控與辯護服務,同時致力於推動Web3行業合規認知普及,曾撰寫多篇關於 「永續合約非賭博」 的專業分析文章,助力行業正向發聲。
鄧小宇:大家好,我是鄧小宇,很高興終於來到了我們創業Web3的直播間,可以和大家交流Web3刑事風險的相關問題,聊聊我的一些實務辦案經驗。
Q1:Web3從業者常因哪些場景陷入刑事風險?
牛小靜:Web3領域的投資人、創業者、交易方,常在哪些場景下不知不覺涉及刑事風險,比如凍卡、被辦案機關談話?
鄧小宇:目前高頻風險場景集中在 「信任型交易」 與 「合規意識不足」 兩類情況。比如近期某黃金交易的案例:一位檔口經營者出於對10年大學同學的信任,幫對方兌換虛擬貨幣(U),且按要求收集了基礎驗證材料,但後來發現同學的U源自贓款,檔口經營者被牽連涉嫌幫信罪。雖最終因 「已盡審慎義務、無明知故意」 取保,但這類 「熟人交易+虛擬貨幣結算」 的場景,風險防不勝防。
還有兩類常見場景:一是項目方在宣傳中承諾 「保本高息」,吸引不特定人群參與,易被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二是個人在OTC交易中未核查資金來源,接收了涉詐騙/賭博的贓款,即便僅賺取少量差價,也可能被推定 「明知」 而涉幫信罪或洗錢罪。這些場景的核心問題的是 「合規意識薄弱」——要麼輕信他人,要麼忽視對資金和項目的合法性核查。
Q2:非法律背景的Web3從業者,在交易中如何留存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避免被推定 「明知」?
牛小靜:刑法入罪需認定 「明知」,但非法律人難精準留存證據。若涉及虛擬貨幣交易,如何通過簡單方式留存有利證據?
鄧小宇:結合最新 「幫信罪司法解釋」 中 「慎用推定明知」 的精神,建議交易時做好 「三留證+一不賺」:
1. 留身份資訊:要求交易對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照片(非模煳截圖)、聯繫方式,確認身份與交易主體一致;
2. 留資金流水:讓對方提供虛擬貨幣(U/其他代幣)的鏈上轉賬記錄,或法幣轉賬的銀行流水,證明資金來源;
3. 留承諾憑證:讓對方書面(或微信文字)承諾 「資金來源合法,非贓款/犯罪所得」;
4. 不賺不合理利潤:僅收取正常交易差價,若賺取遠超市場的 「高息」 或 「手續費」,可能被認定為 「明知贓款而獲利」。
若能做到這四點,即便後續資金涉贓,也能通過證據證明 「無明知故意」,大幅降低入罪風險。但需注意:普通人很難完全做到,若對交易合法性存疑,一定要先諮詢專業律師,避免事後取證困難。
Q3:您過往辦理的Web3刑事案件中,有哪些印象深刻的案例能給從業者帶來啟發?
鄧小宇:2017-2018年的 「錢包被盜衍生案」 是接觸的第一起案例,也很有代表性。當時一個ICO項目方負責人,因和女友分手,被女友趁睡時通過助記詞登錄錢包轉走資產。最初報案時,辦案機關無法理解 「字符串(代幣)為何是財產」,不予立案;我們轉而提起民事訴訟(不當得利),法院以 「不屬於民事/行政案件」 駁回,最終拿着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書》再次找公安,才推動立案。
後續女友退贓並取得諒解,案件撤案,但這個案例暴露了早期Web3刑事維權的兩大難點:一是辦案機關對虛擬資產的認知不足,溝通成本高;二是從業者自身風險防控缺失 ——未妥善保管助記詞,也未意識到 「虛擬資產受刑法保護」。
還有個衍生點:項目結束後,合夥人因利益分配不均發生綁架,可見早期Web3行業 「手段粗野」,也提醒從業者:即便項目合法,也要注重內部利益分配的合規性,避免升級為刑事風險。
Q4:合約帶單的法律性質如何認定?哪些行為會觸發刑事風險?
牛小靜:當下很多人做合約帶單,這種行為的法律性質是什麼?哪些操作會讓帶單人陷入刑事風險?
鄧小宇:合約帶單的風險邊界很清晰,核心看 「是否直接收取用戶資金」:
1. 僅賺交易所返傭:若僅為用戶提供帶單建議,收益來自交易所的返傭(非用戶直接付費),目前來看刑事風險較低(不評價合法性,僅從刑事角度),因為其本質是 「為交易所引流賺取傭金」;
2. 收取用戶資金/費用:若涉及兩類行為,風險會陡增:一是接受用戶委託 「代管理資產」,承諾 「保本高息」,這易被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二是收取 「會員費/入門費」,用戶需付費才能獲取帶單資訊,若帶單虧損導致用戶報案,易被參照 「股票帶單無資質」 的邏輯,認定為詐騙——辦案機關會沿用傳統 「無資質提供投資建議+收取費用」 的入罪思路,推定 「虛構能力、騙取費用」。
還有個隱藏風險:若帶單的交易所被認定為 「開設賭場」(如永續合約被認定為賭博),帶單人可能被視為 「為賭場招攬客戶」,構成開設賭場罪的幫助犯,這類案例今年已有多起,需特別警惕。
Q5:Web3行業中,哪些崗位/人群的刑事風險最高?為何是這類人群?
牛小靜:Web3生態中,哪些崗位或人群的刑事風險最高?核心原因是什麼?
鄧小宇:目前來看,KOL(行業博主/推廣者)的風險最高,核心原因是 「接觸項目雜、合規篩選能力弱」。
KOL的風險主要來自兩類推廣:一是推廣擦邊項目,比如早期 「遠洋捕撈」 時,有KOL僅推廣交易所 「註冊領福利」,未提具體玩法,卻被認定為 「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理由是 「傳播禁止的虛擬貨幣活動資訊」;二是推廣涉賭/詐騙項目,比如為某 「合約交易所」 帶單,若交易所被認定為賭場,KOL會被認定為幫助犯。
對比來看,資金方(僅投錢,不參與管理、推廣)、技術方(不開發涉賭/詐騙功能)的風險更低:資金方不接觸一線推廣,技術方只要守住 「不做非法功能」 的底線,刑事風險相對可控;而KOL需不斷接推廣商單,很難完全篩選項目合法性,且推廣行為易被認定為 「幫助行為」,風險自然最高。
Q6:Web3項目方如何從框架上規避刑事風險?有哪些核心要點?
牛小靜:Web3項目方若想規避刑事風險,從整體框架上需把握哪些核心要點?
鄧小宇:項目方規避風險可分 「理想方案」 與 「現實方案」:
1. 理想方案:切割內地用戶:能嚴格通過KYC禁止中國內地用戶參與,從管轄上切斷 「中國內地刑事管轄權」。目前市值較好的合規項目,多採用這種方式,但缺點是放棄中國內地市場,對中小項目不現實。
2. 現實方案:守住兩大底線:
不觸碰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紅線:宣傳中不承諾 「保本高息」,不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資金,若涉及融資,僅面向合格投資者,且明確 「風險自擔」;
降低 「社會危害性」:項目需穩健營運,避免導致用戶大規模虧損——刑法本質是 「打擊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若用戶均盈利、無投訴,即便有人舉報,辦案機關也難推進案件。
還要注意:避免開發涉賭/詐騙功能(如煉油、貔貅盤),這類項目本身具有非法性,再合規也難規避風險;同時提前與律師合作,對項目模式做 「刑事合規體檢」,避免踩法律模煳地帶。
Q7:「U卡支付」 方向創業的刑事與商業風險有哪些?
牛小靜:若創業者想做 「U卡支付」 相關業務,會面臨哪些刑事與商業風險?
鄧小宇:目前U卡支付的主流模式有兩類,風險各不同:
1. 與正規支付機構合作(企業帳戶模式):通過企業名義與Visa/Master等合作,讓散戶以 「企業員工」 名義辦卡。這種模式的核心風險是 「違約」——違反支付機構的內部規定,一旦披露,會面臨資金凍結、合作終止,雖不直接涉刑事,但商業風險極高,後續用戶無法用卡,易引發投訴,間接增加刑事風險(如被舉報詐騙);
2. 對接交易所(散戶模式):不與正規機構合作,而是將資金歸集到合夥人帳戶,通過交易所完成 「U 轉法幣」。這種模式的風險是 「內外雙重風險」:內部風險是合夥人捲款跑路,導致用戶資金損失,用戶會舉報詐騙;外部風險是易被涉賭/詐騙團伙盯上,利用U卡轉移贓款,創業者可能被牽連涉幫信/洗錢罪。
從實務看,做散戶U卡業務的創業者,幾乎都要與 「涉贓資金」 打交道,且技術防護能力弱(易被駭客攻擊),收益與風險完全不成正比;而做得好的U卡項目,均是服務機構客戶,不面向散戶,這也給創業者提了醒:避開散戶市場,專注機構客戶,能大幅降低風險。
Q8:錢包被盜後,鏈上追蹤的複雜度與成本如何?能否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資產?
牛小靜:很多從業者遇到錢包被盜,鏈上追蹤的難度和成本高嗎?能否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資產?
鄧小宇:錢包被盜的追回難度,核心看 「資產是否進入中心化平台」:
1. 最佳情況:資產進入交易所:若能通過鏈上分析鎖定資產流入某中心化交易所,可先在中國內地立案,再通過司法協作向交易所調取用戶KYC資訊,鎖定盜幣者身份,後續由公安抓捕追贓。這種情況成本較低,成功率較高,也是我們優先推薦的路徑;
2. 最壞情況:資產系被駭客技術盜走且進入「黑戶」:若盜幣者將資產轉入匿名錢包後被駭客技術盜走,如「貔貅盤」,虛假軟體就,後流向無KYC的境外平台,法律手段幾乎無效。比如曾有客戶用全新手機、手抄助記詞接收資產,仍被駭客盜走,最終雖鎖定資產流向 「匯旺擔保」 相關地址,但因平台不受大陸管轄,無法追回。
友情提示:優先將資產存放在有資質的中心化交易所,避免單獨保管助記詞;被盜後第一時間聯繫律師做鏈上分析,不要拖延。
Q9:從當事人經歷中,您獲得哪些職業感悟?對 Web3從業者有何建議?
牛小靜:接觸過這麼多Web3刑事案件當事人,他們的經歷給您帶來哪些職業感悟?對從業者有何核心建議?
鄧小宇:最大的感悟是 「不作惡是Web3從業者的保命符」。很多當事人在案發後,雖面臨刑事風險,但因項目本身 「無惡意、無坑害用戶」,我們能找到大量證據證明 「無明知故意、無社會危害」,最終實現取保、撤案或輕判。比如某交易所合約案,當事人堅持 「永續合約非賭博」,我們也通過專業分析說服辦案機關,盡力爭取避免了 「開設賭場罪」 的重判——這背後的核心是當事人 「未作惡」,我們才有底氣對抗不合理的指控。
對從業者的建議有兩點:一是 「提前合規」,不要等案發才找律師,項目啟動前就做刑事風險評估,比如切割大陸用戶、規範宣傳話術;二是 「保持韌性」,Web3行業的刑事風險常伴隨 「認知差」(如辦案機關對虛擬資產的誤解),若確信自己無惡意,要敢於通過律師維護權益,今年 「慎用推定明知」「禁止逐利性執法」 的司法解釋陸續出台,扛到最後往往能獲得合理結果。
結語
牛小靜:感謝鄧小宇律師的乾貨分享!從高頻風險場景到案例拆解,從證據留存到項目合規,我們清晰看到Web3刑事風險的 「紅線」 與 「底線」。對從業者而言,「不作惡」 是基礎,「提前合規」 是保障,若遇到風險,及時聯繫專業律師介入,才能最大程度守住權益。
若大家想進一步諮詢Web3刑事合規問題,可以關注 「曼昆Web3刑辯」 公眾號,後台私信 「諮詢」 獲取免費諮詢資格。《創業Web3.0》每周三晚與您相約,下期再見!
創業不易,但你的故事一定很酷!
歡迎加入曼昆「創業Web3欄目」,一起為中國Web3注入真實而鮮活的力量。
原創作者:曼昆品牌部
來源:金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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