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產地!自由貿易港區擬修貨物產地標示 違者最高裁罰3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黃皓宸 台北
近期美國對外實施新關稅,為避免外國貨品經由我國自由貿易港區違規轉運出口,以規避高額關稅,交通部航政司今 (22) 日表示,已研擬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擬將貨物產地通報及產地標示不實的違規行為,將比照貿易法,將最高罰鍰提高至 300 萬元,以維護我國產業利益及經濟安全。

航政司表示,防範違規轉運行為為當前重要政策之一,海關持續落實「事前嚴防、事中嚴查、事後嚴處」措施;經濟部貿易署亦公告自今年 5 月 7 日起,當出口我國產製 (MIT) 貨品至美國,業者應簽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
航政司司長韓振華表示,考量現行規定,自由貿易港區貨物若有報單產地通報不實,或貨物產地標示不實的裁罰金額為新台幣 3 萬 - 30 萬元,與貿易法有差距,為避免不法業者從事違規轉運,研議修正相關規定裁罰。
韓振華解釋,因各國關稅不同,許多國家藉由規避高額關稅,透過第 3 地將標籤改成 MIT(台灣製) 後進行轉運,政府不希望影響到台灣出口的產品,有洗產地的疑慮。故本次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提高裁罰 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若情節重大者,得由海關停止其半年以下進儲貨物,並廢止其營運許可。
航政司表示,目前修正草案相關內容正進行預告,預告 30 日期滿後,將依程序陳報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下個會期,力拼今年年底前,送進立法院審議,盼法案盡速通過。
韓振華表示,經查去 (2024) 年自貿港部分有 13 件洗產地產品件數,1 件產地標標視不明,共裁罰 49 萬元,今年 1-6 月則是查緝僅 2 件違法,裁罰 3 萬元,主要是海關查緝較嚴及政令加強宣導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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