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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監管》內地取消「現金存取逾5萬元需登記來源或用途」規定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近日聯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當中最引人關注的變化是取消了2022年版監管規則中關於個人辦理單筆5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現金存取業務需「了解並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

 

  人行等三部門曾於2022年1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令〔2022〕第1號)(簡稱「2022年版監管規則),當中的第十條為: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時,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現時意見稿當中這條規定整條「消失」。

 


*原規定受爭議,人行等三部門暫緩實施*

 

  上述規定曾在當時引起輿論熱議,部分聲音認為此舉增加了業務辦理的繁瑣性,甚至擔憂可能侵犯個人隱私;而支持者則認為這是打擊洗錢犯罪、維護金融安全的必要手段。最後,這份原

定2022年3月實施2022年版監管規則,在同年2月時由人行等三部門發公告宣布「因技術原因」暫緩實施,相關業務按原規定辦理。

 

  在暫緩實施前,人行相關部門負責人曾解釋稱,統計數據顯示,超過5萬元的現金存取業務僅佔全部現金存取業務的2%左右,因此該規定對絕大多數客戶影響有限,且不會降低業務便利性。

 

  不過,今次徵求意見中的新版監管規定,在為客戶提供現金匯款、實物貴金屬買賣等等一次性交易金額業務超過5萬元的,金融機構仍需開展盡職調查,並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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