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
(2)授權董事會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管
機關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目前尚未洽妥特定人認購。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不超過1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
本私募案預計自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發行。
第一次預計募集股數:2,000仟股為上限。
第二次預計募集股數:3,000仟股為上限。
第三次預計募集股數:5,000仟股為上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不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
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作為發行價格。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成數範圍內,
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考量應募人所取得之私
募股票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流動性限制、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普通股市
價及市場慣例而訂,又本公司針對前述私募有價證券之價格訂定依據均符合「公開
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尚不致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
之情形,其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其它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方式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透過授權董事會視
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得以即時
因應業務發展所需,提高投資效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
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適當時機依相
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定價成數外,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
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辦理私募次數及其他未盡事宜
,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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