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創:公告鈺創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鈺創三,代碼:5351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4年09月25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內容:依鈺創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4年08月25日至114年09月24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
規定,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滿三個月之翌日(111年08月25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6年04月13日)止,
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債券持
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
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
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並函
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
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依債
券面額以現金收回。
(三)、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
(四)、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4年08月25日
(五)、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4年08月25日至114年09月24日
(六)、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4年09月24日
(七)、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4年09月25日
(八)、債券收回手續:
因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得自債券收回期間之始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14年09月
23日)止,至原交易券商填具「有價證券轉(交)換/買(贖/賣)回/註銷/認股/履約/兌回帳簿劃撥作業申請書」(註明
贖回),由交易券商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
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回。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債券,每
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臺幣壹拾萬元,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114年10月02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
支票方式支付收回價款予各申請贖回之債券持有人,匯費(郵資)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九)、警語: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4年09月26日向
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如未於114年09月26日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十)、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100-003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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