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風險》內蒙古退出債務高風險地區名單,仍需加力化債控增量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據《第一財經》報道,內蒙古人大網站近期披露《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4年自治區本級財政決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下稱《報告》),其中在建議下一步強化當地政府債務管理時稱,「要鞏固退出地方債務重點省份成果」。專家指出,這意味著內蒙古已經退出債務高風險地區名單。
債務高風險地區名單原有12個省份,分別為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重慶、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表示,為防止債務風險蔓延,納入該名單的省份會被嚴格控制新增政府投資項目,也會讓一些民間投資觀望,這都對地方經濟增長有影響,因此不少省份積極退出債務高風險名單。
不過,報道提到,對於退出高風險名單省份來說,並非意味著化債結束,一些地方仍將加力化債,防範潛在風險。上述的內蒙古《報告》在提及去年當地財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時稱,部分地區債務率仍然較高、化債任務較重;財政暫付款總體規模較大,控增消存難度大,存在形成隱性債務的風險等。《報告》建議全力推動隱性債務置換和穩步化解,加快推動融資平台市場化轉型,加力解決政府拖欠企業帳款問題等,積極消化存量、嚴控增量。(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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