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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祖繼任建設銀行行長獲銀監會核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金融界網站訊 7月21日訊息 建設銀行20日晚間公告,近日收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復,自2015年7月9日起,王祖繼先生就任建設銀行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

附建設銀行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王祖繼副董事長、執行董事及行長任職的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於2015年6月12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聘任王祖繼先生擔任本行行長和選舉王祖繼先生擔任本行副董事長的議案。2015年6月15日,本行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王祖繼先生擔任本行執行董事的議案。

本行近日收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復,自2015年7月9日起,王祖繼先生就任本行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

王祖繼先生,57歲,中國國籍,吉林大學經濟學博士。王先生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國家開發銀行信貸二局(東北信貸局)副局長;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國家開發銀行長春分行行長;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任國家開發銀行業務發展局局長;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任國家開發銀行綜合計劃局局長;2005年2月至2005年5月,任吉林省省長助理;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吉林省省長助理、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吉林省省長助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同時兼任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吉林省副省長;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任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王祖繼先生的薪酬將按照《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監事薪酬分配暫行辦法》確定。在每年年終后,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將擬訂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經董事會審議,並commit股東大會批準。

除簡歷所披露內容之外,王祖繼先生與本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沒有其它關係;沒有持有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行股份權益;沒有任何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資料,沒有且過去亦未曾參與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事項;在過去三年中未在其它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未在本集團成員中擔任其它職務,沒有其它須提請本行股東注意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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