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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Uber加州被730萬美元:未提交司機信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16 13:00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7月16日上午消息,加州法官羅伯特·梅森(Robert M. Mason III)周二裁定,由於租車應用開發商Uber未能遵守該州監管部門的規定,因此對其款730萬美元。

梅森法官認為,Uber應當向負責監管出租車的加州公共設施委員會提交訂單數據及其他信息,但Uber卻未能遵守規定。根據加州的法律規定,Uber必須在30天內支付款,否則就有可能失去營運牌照。


Uber表示將提出上訴。

“Uber已經向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提供了大量數據。”Uber發言人,“但如果進一步提交更多數據,就有可能侵犯乘客和合作司機的隱私。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索取的信息已經超出了他們的職權範圍,而且無助於提升公共安全。”

自從Uber 2009年在加州推出服務以來,該公司與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的關係經常出現起伏。該委員會曾經多次以未能遵守規定為由威脅要吊銷Uber的營運牌照,但最終都對其大開綠燈。

隨Uber、Lyft、Gett、Sidecar等專車公司的不斷增長,世界各地的立法者也在思考如何監管這類服務。

Uber是當今全球最大的專車公司,業務範圍遍及全球57個國家或地區的250座城市。該公司的估值達到412億美元,在風險投資支持的私有創業公司中位居全球第二。

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於2013年9月要求Uber、Lyft和Sidecar提交訂單信息,他們希望了解每個郵政編碼區域內的訂單數量、車費信息、與專車駕駛員有關的車禍信息以及訂單履行率等數據。

這三家公司直到2014年9月才提交該數據。Lyft和Sidecar都已經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全部數據。雖然Uber也提交了部分數據,但並未完全滿足要求。

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表示,搜集這些信息的目的是為了確保Uber、Lyft和Sidecar能以公平而沒有歧視的方式為所有人提供平等服務,並促進公共安全。(書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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