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4年4月22日第十二屆第二十二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計新台幣294,356,531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約0.58871306元,並訂104年8月3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