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家: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振德、胡長熹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林振德統一超商(股)公司數位發展中心主管
董事:統一數發股份有限公司
胡長熹統一超商(股)公司物流長
董事:捷盟行銷(股)公司、統昶行銷(股)公司、大智通文化行銷(股)公司
統一速達(股)公司、統一客樂得服務(股)公司、山東統超物流有限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4年6月25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過半數
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96.27%)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胡長熹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山東統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山東省濟南市濟陽縣濟北開發區統一大街30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物流及倉儲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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