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土昶: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4/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哲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政文
董事:吳岱儒
董事:何傑雄
獨立董事:陳昭良
獨立董事:李金定
獨立董事:連海珊
獨立董事:黃莊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哲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政文
1.仁仙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2.仁壽藥業有限公司 負責人
3.哲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4.SMARTCON HOLDINGS LIMITED 代表人
5.GUIDE STRAIGHT HOLDING INC.代表人
(2)董事:吳岱儒
1.正修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2.三和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經濟部中小企業審查委員
(3)董事:何傑雄
1.方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獨立董事:陳昭良
1.群崴管理顧問(股)公司 董事
2.中華動態競爭戰略發展學會 理事長
(5)獨立董事:李金定
1.台灣比較刑法學會 理事長
2.中華生命科技法律學會 常務監事
(6)獨立董事:連海珊
1.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總管理處協理
(7)獨立董事:黃莊貽
1.上貽建築設計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後通過,
贊成權數:71,265,811,反對權數:906,315,無效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1,512,120,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3,684,246。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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