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本行一一四年度第二十一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核准上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依據: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3月10日金管銀控字第1140204678號函。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6月4日證櫃債字第11400042782號函。 三、證券交易法第34條。 四、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發行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櫃檯買賣開始日: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 三、債權順位: (一) A券持有人之受償順位(含本金及利息),僅優於本行第一類資本之次順位債券持有人及股東剩餘財產分派權,次於1、本行所有存款人及2、其他一般債權人;(二) B券持有人之受償順位(含本金及利息),僅優於本行股東剩餘財產分派權,次於1、本行所有存款人及2、其他一般債權人及3、列入本行第二類資本之次順位債券持有人;若本行發生經主管機關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清算時,本債券之清償順位與普通股股東相同。本債券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 四、發行總額:本債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80.5億元整,按發行條件不同分為A券及B券共二券,A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74億元,B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6.5億元。 五、票面金額:本債券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 六、發行期間:A券於民國114年6月5日發行,民國124年6月5日到期,發行期限為10年;B券於民國114年6月5日發行,無到期日。 七、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八、票面利率:本債券A 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2.30%、B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3.45%。 九、金融債券形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十、本息償還期限及方法: (一)計、付息方式: 1.A券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採實際天數(act/act)單利計、付息乙次,利息金額以本行計算者為準;B券自發行日起於每年7月1日依票面利率採實際天數(act/act)單利計、付息乙次,利息金額以本行計算者為準。 2.本債券付息金額依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以本行計算者為準。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銀行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延遲利息。 3.本行於贖回、還本或核付本債券利息時,依稅法規定代為扣繳所得稅、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如適用)及其他依法應扣繳或代扣之費用。 (二)還本方式: 1.A券為到期一次還本。 2.B券為無到期日,本行得依該債券發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提前贖回或自市場買回。本行行使贖回權者,於贖回日到期一次還本。 十一、有關該金融債券其餘發行條件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暨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