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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帶頭違反勞基法?北市:制度問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13 12:26


離職勞檢員指控,北市勞動局帶頭違反「勞基法」,有勞檢員向媒體投訴,表示去年七月以約用身份,進入勞動局工作,儘管適用勞基法,但加班費卻有限額,加班時數超過又強制補休,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回應,這些約用勞檢員是透過「就業安定基金」進用,計畫規定有20小時加班上限,這是制度上的問題,會向中央反映,市府也會檢討。(林麗玉報導)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上任後,積極稽查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不過這次卻遭北市勞檢處離職約用勞檢員指控,北市勞動局帶頭違反勞基法,有離職的約用勞檢員投訴,表示他去年七月以約用身份進入勞動局擔任勞檢員職務,適用勞基法,不過勞動局撥發的加班費不僅有限額,加班時數超過又強制補休,對於有約用勞檢員跳出來指控勞動局帶頭違反勞基法,勞動局長賴香伶回應,這些約用勞動檢查員,是勞動部基於勞動條件惡化,讓各地方政府可以用「就業安定基金」進用的人員,與北市勞動局七月剛進用的聘用人員身份不一樣,儘管都是中央就業安定基金給的專案計畫,不過有些是勞基法、有些是公法的聘用關係,作業上的不同造成權益上不夠周延,北市府會後續檢討,至於離職人員指控勞動局延遲發放薪資以及加班費上限等,賴香伶說,確實三月份有延遲發放,至於加班費上限,是專案就有規定,北市府會檢討。賴香伶說:「勞基法的加班上限是46小時,不過公務機關的限額是規定20小時上限,勞動部的計畫,查了之後,發現規定是編列3000元預算,也約是20小時加班上限,這應該是制度上的問題,會將這樣的意見,向中央反映。」


勞動局長賴香伶說,對於有離職約用勞檢員,認為工作期間權益受損,這些勞檢員也有向她陳情,這都凸顯公務部門制度上的現況,勞動基準科會對離職同仁的申訴及陳情,進一步調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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