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得: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柏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高治宏/法人董事代表人
(2)泓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高旻宏/法人董事代表人
(3)何祖舜/獨立董事
(4)林金鳳/獨立董事
(5)曾小娟/獨立董事
(6)廖婉清/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高治宏:柏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韋虹資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高旻宏:泓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森澤動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3)何祖舜:施宣旭律師事務所律師
蒂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林金鳳: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5)曾小娟:博瑞達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廖婉清:敦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新北分所所長暨合夥會計師
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 北區辦公室主任委員
新北市稅務代理人協會 副理事長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專業教育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規委員會 委員
祐力有限公司 董事
祐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21,030,037權;經票決結果,贊成20,440,672權,
反對29,636權,無效票0權,棄權及未投票559,729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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