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友聯: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弘眾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陸炤廷
(2).董事:趙培宏
(3).獨立董事:曾文哲
(4).獨立董事:洪吉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弘眾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陸炤廷
華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兼董事
華友聯建設有限公司,負責人兼董事
華友全建設有限公司,負責人兼董事
華友慶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兼董事
華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兼董事
弘眾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兼董事
聯鋒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兼董事
長峰興業行,負責人
(2).董事:趙培宏
味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獨立董事:曾文哲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東盟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5).獨立董事:洪吉山
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平和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建準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5/22~117/05/2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88,899,782權票決後,
贊成:87,576,66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044,388權)
佔總表決權數98.51%,
反對:407,65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07,656權)
佔總表決權數0.45%,
無效: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
佔總表決權數0%,
棄權/未投票:915,46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90,459權)
佔總表決權數1.02%,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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