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3
2.減資緣由: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減資金額:120,000 元
4.消除股份:12,000 股
5.減資比率:0.0178%
6.減資後股本:675,762,630 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06/0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7,588,263股,本次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計12,000股,減資後股份為67,576,263股。
(2)減資基準日為114年06月1日,嗣後如因實際作業有變動,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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