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遠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37,580,20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5/06~114/07/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6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1.00~9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7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業經本公司114年5月0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4年5月5日第七屆第12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6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4.7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3.9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公司名稱: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寇崇善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5 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合理性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爰經該公司民國114年5月5日董事會通過決議,
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至114年7月5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預定
買回數量總額為1,600仟股,其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每股41.00元至90.00元。
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依據之數據為該公司董事會決議日近期普通股均價及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民國113年第4季之財務報告。茲將本承銷商評估情形說明如下:
一、訂定買回股份區間價格之合理性:
(一)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90.15元。
依收盤價格計算之上限:
1.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59.52元。
2.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60.10元。
3.Max(1,2)=60.10元。
4.60.10元×150%=90.15元。
(二)買回區間價格之下限:40.95元。
(a)董事會決議前一日收盤價58.50元。
(b)58.50元×70%=40.95元。
(c)彈性條款:股價若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限,董事會仍決議繼續買回股份。
(三)上述買回區間價格所引用之資料經核對及計算尚無不符。
(四)考量目前整體國內環境及股市行情波動趨勢,又經114年5月2日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為58.50元,其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價格上、下限分別為新台幣41.00元至90.00元,介於買回
上、下限之間,應尚屬合理。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許 道 義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5 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