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普*: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4-30 18:5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4/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文良
(2)董事:洪志勳
(3)董事:立順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謝明霖
(4)董事:山一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葉瑞斌
(5)獨立董事:劉容西
(6)新任獨立董事:陳超乾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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