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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用NFT追贓,港律師行新招獲法院採用或成全球首例

經濟通新聞 2025-04-09 11:00


  《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楊英傑9日報道》近年電詐騙局屢見不鮮,從假冒內地官員到交友軟件「殺豬盤」,市民除了飽受垃圾信息騷擾,更有可能一不小心便損失大額財產。電詐所得難以追索,因犯罪分子經常透過將贓款轉化為加密資產,然後轉移至由匿名持有人掌控私鑰的非託管錢包,令追查資金流向變得異常困難。不過,香港高等法院近日批准以NFT(非同質化代幣)及區塊鏈工具作為替代法律送達方式,要求詐騙者將贓款轉入由法律監管的託管錢包,有關處理方式或屬全球首例。

 

  據負責此案的何韋律師行介紹,案中一名或多名詐騙者此前利用一家加密公司通過錢包維持的智能合同的漏洞,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先將約5000萬美元的美元穩定幣轉移至第一層加密貨幣錢包,隨後迅速再轉移至第二層加密貨幣錢包。由於上述兩個加密貨幣錢包均為非託管錢包,具備匿名、去中心化及不受監管的特性,導致該加密公司在追回資金上面臨巨大困難。

 


替代法律送達,要求詐騙者將5000萬美元的詐騙資產轉入託管錢包,以保障該加密公司利益。何韋律師行對此表示,這次法院下令將詐騙的加密資產轉移至託管錢包的案件,極有可能是全球首例。

 

*大律師:被告拒交贓或屬藐視法庭*

 

  何韋律師行合夥人陳政匡透露,其法律團隊詳盡地向法庭闡述了每一種送達方式是如何進行以及其有效性,最終法院接受同步使用三種替代送達方式,應對非託管錢包匿名且難以追蹤的問

題。陳政匡預期,香港法院未來或將常態化此類送達和資產託管措施,成為加密資產案件的處理標準。

 

  若被告拒絕配合交出贓款,法院有否對應方法?有份負責案件的梁啟航大律師強調,法院發出的資產託管命令確保資產在審訊期間受到保護,即便被告拒絕配合,也可以透過藐視法庭(Contempt of Court)的後續程序或其他策略進行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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