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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達寵物: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召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7 17:13


第17款


公司代號:6968


公司名稱:萬達寵物

發言日期:2025/03/07

發言時間:17:13:12

發言人:王湘志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IEAT會議中心1樓演講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書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案報告

(4)113年度董事酬勞分派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4)本公司辦理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4年3月28日起至114年4月7日止,

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

並以一項議案及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書面方式提出,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是否列為議案。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二)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第一項但書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第一項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受理方式: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於信件封面上加註「萬達寵物事業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處(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3號4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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