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賢研發: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19 16:47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19
2.公司名稱:聚賢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
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
台幣30,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01月08日臺證上二字第114170001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
次發行股數之10%,計300,000股供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
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其餘90%
計2,700,000股依法令規定及本公司113年06月21日股東常
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並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
上市前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
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
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
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
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
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臺
幣56.00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
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
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
價格之1.2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70元
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02/25~114/02/27
(2)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03/06~114/03/10
(3)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03/07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03/11
(5)增資基準日:114/03/11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
通股股份相同。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