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南部地震災損 稅捐減免3步驟報您知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5-01-21 11:43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今 (21) 日凌晨嘉義縣大埔鄉、臺南市楠西區地震全臺有感,民眾若因此造成財產損失,該局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或營利事業因地震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該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請民眾參考(詳「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該局強調,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之事項,可至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或於上班時間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撥打免費服務專線 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 如何發揮多重資產策略的最大優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