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基:公告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9 20:53
一、本公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6月12日證櫃審字第1040014180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104年02月13日董事會決議全面發行無實體發行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另定基準日辦理全面換發事宜。
二、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83,69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36,900,000元。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
(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1.本次換發新股基準日:104年07月09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4年07 月05日至104年07月09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07月04日。(因最後過戶日104年7月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日提前至104年7月3日下午16時30分前,請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7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104年07月15日起。
5.無實體發行新股同時舊股票終止流通日:104年07月15日。
(四)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自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a)全部舊票。
(b)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
(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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