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13年第4季員工認股權憑證經認股權人執行認股,已完成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計110,000股。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為普通股時,統一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三、轉換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五、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