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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晶達光電: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4 15:40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李英珍


董事:莊永順

董事:金仲仁

董事:許金龍

董事:許中明

獨立董事:張鴻基

獨立董事:滕萬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有公司法第209條競業禁止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

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莊永順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莊永順董事:

研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研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星漢街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研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嵌入式板卡、工業系統等電子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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