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達光電: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4 15:40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李英珍
董事:莊永順
董事:金仲仁
董事:許金龍
董事:許中明
獨立董事:張鴻基
獨立董事:滕萬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有公司法第209條競業禁止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
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莊永順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莊永順董事:
研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研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星漢街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研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嵌入式板卡、工業系統等電子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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