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豹能源: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2-25 14:2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12/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廖福生
(2)董事:亞洲電力(股)公司 代表人:趙書閔
(3)董事:高林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李怡萱
(4)獨立董事:吳青松
(5)獨立董事:郭蕙蘭
(6)獨立董事:湯家良
(7)獨立董事:陳啟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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