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3年度第一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0 14:5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暫定以美金2億元為上限(包含超額認購部分)
5.每張面額:暫定為美金貳拾萬元或其整數倍數
6.發行價格:暫訂依面額之100%發行
7.發行期間:暫訂不超過5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暫定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外幣購料所需
11.承銷方式:本債券將於中華民國境外依銷售地區當地法令規定全數對外公開發行
12.公司債受託人: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
13.承銷或代銷機構:
國外主辦承銷商: UBS AG Hong Kong Branch
國內主辦承銷商:中國信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或其指訂之人,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
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之
18.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實際發行
時視市場情況全權處理之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視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海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之重要內容包括實際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實際發行總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價格、掛牌地點、本案展延、撤銷及其他一切與本
次發行相關之事宜,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法令規定
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
要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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