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威光電:本公司監察人持股低於選任時持股數二分之一當然解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4 18:53
第二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麗英/達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缺額待補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目前持有股數低於選任當時持有股數的二分之一當然解任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6/18~104/06/17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期之董監將於10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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