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瑋材料: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30 16:58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30
2.公司名稱:汎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
銷價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32,000股
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8月21日證櫃審字第1130007476號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349,000股
供員工認購,其餘計1,983,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及本公司民國
112年8月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以供全數提撥辦理初次上
櫃前公開發行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
規定,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
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
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332,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
23,32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
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
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七成為上限,訂定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43.48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
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
1.15倍為上限,故每股暫定以新臺幣5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9/4~113/9/6
(2)公開申購期間:113/9/12~113/9/16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9/12~113/9/18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9/13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9/18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9/19~113/9/20
(7)增資基準日:113/9/23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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