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及證交所臺證上一字第1111803907號函指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12 20:44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南京興奧貿易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與提供保證常州東奧服裝有限公司同為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8,2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1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7,4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8,2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集團資金調度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4,8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3,47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簽訂之日起為期一年。
(2)日期:
依合約簽訂之日起為期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074,6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1,015,32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2.2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3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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