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麗豐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放暨上櫃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09 17:15
一、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04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370421號函核准生效及民國113年0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8182號函申請延長募集三個月准予備查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3年08月06日證櫃債字第11300071302號函同意於民國113年08月12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始櫃檯買賣。 二、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3條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債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麗豐二KY,代碼:41372)。 2.債券期別:第2期。 3.櫃檯買賣開始日期:民國113年08月12日。 4.發行總面額:新台幣壹拾壹億元整。 5.票面金額: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佰元價):新臺幣100.5元(依票面金額100.5%發行)。 7.發行期間:發行期間三年,自民國113年08月12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16年08月12日到期。 8.票面利率:票面年利率0%。 9.還本付息方式:發行期間三年,依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0%,故無需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三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提前收回者及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後十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10.本次轉換公司債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11.債券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代理還本付息暨公司債轉換過戶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電話:(02) 02-2361-1300)。 13.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民國113年08月12日一律採取帳簿劃撥配發債券,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當日將本次轉換公司債債券直接撥入債權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該債券並於同日起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1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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