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亨:更補正本公司民國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10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之關係人交易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5 17:49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15
2.公司名稱:沛亨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37頁、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36頁及104年第一季
合併財務報告第23頁中關係人借款利率誤值,原「依合約規定前四個月借款利率為
2.25%,自第五月起調整為6.25%。」,修正為「依合約規定民國103年12月31日至
104年1月23日之借款利率為6.25%;民國104年1月24日至104年4月24日之借款利率為
2.25%;自民國104年4月25日起借款利率則調整為6.25%。」
8.因應措施:補更正後之內容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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