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碩:代孫公司「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7-02 19:16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號R樓/餐廳及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號B1~B3/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3/7/2~113/7/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100坪及停車位10個
每月租金:NTD 134,2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NTD 1,848,54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公司此租賃物件條件符合公司業務上整體發展需求,
發揮集團最大綜效。
2.前次移轉之資訊: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航碩興業有限公司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3)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民國110年7月1日/NTD 1,848,548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113/07/01~114/08/31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業務上整體發展需求,發揮集團最大綜效。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7月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7月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