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險、分紅保單新制7月上路 一文看懂保險界下半年五大變革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2024-06-23 13:28
時序進入 2024 下半年,保險界將有重大變革,其中,電動車專屬保險、分紅保單、失能險、旅平險四類產品的新規定皆於 7 月上路,攸關保戶權益及荷包,民眾不可不知,而市場最關切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新制,由於產、壽險公會為業者爭取更多緩衝期,預計延至 10 月 1 日實施,《鉅亨網》整理五大保險新制重點,讓讀者快速看完掌握重點。
●電動車專屬保險
金管會核定產險公會提出的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附加條款,自 7 月 1 日實施。金管會表示,專屬條款承保電動車因意外事故所致之車輛損失,若遇到二種情形,承保範圍將會予以排除,第一種為單純電池自燃或爆炸導致之車體損失,由於此屬產品責任範疇,另提供「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供車主加保。
第二種為電動車因充電所致車體毀損滅失與賠償責任,建議車主可選擇加保「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讓保障更完整。
保發中心先前已經擬定參考費率,根據業者試算,以一輛要價新台幣 180 萬元的 Tesla Model Y 新車為例,若投保乙式車體險,原先一年保費約 4.1 萬元,新制上路後,一年保費支出估多出 2790 元;若投保丙式車體險,原先一年保費約 1.5 萬元,7 月後,一年估將增加 1377 元保費。
●分紅保單規範加嚴
金管會出手遏止分紅保單炒作亂象,新制將從 7 月 1 日上路,包括商品設計、資訊揭露、銷售行為、審查、究責等五大面向規範加嚴,其中,保單紅利計算公式應淺顯易懂,分紅保單業務應設置區隔帳戶分開管理,禁止招攬人員以保單報酬率與公司股息率、同業保單、銀行存款或其他金融商品報酬率比較,董事會對分紅保單業務負最終責任。
同時強化分紅保險商品之審查機制,若分紅壽險商品主約包含傷害險、醫療險等,應採核准方式送審,附約則備審即可。保險局表示,因為這些商品的非壽險保障項目並不參與紅利分配,架構較為複雜,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明定此類商品屬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應採核准方式送審。
●失能險全面停售
金管會於 2023 年底提出「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87-2 條新規定,保險公司設計失能扶助保險商品,不得引用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之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將於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保險公司現行保障含疾病失能扶助的保險商品,只能賣到 6 月底,目前國內剩下安聯人壽、安達人壽及友邦人壽 3 家有相關商品,業者表示,將重新修改商品內容,符合法令規範後才會上架。
●旅平險保費更划算
金管會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之 10%,並適用自 7 月 1 日起生效之保單,只要有銷售旅平險的產、壽險業者,皆須遵守新規定,屆時民眾支付保費金額就會跟著調降,若是維持原先預算,7 月起即可買到保障更多的旅行險。
以個人規劃國外旅遊 5 日為例,如欲投保意外死亡及失能保障新台幣 1000 萬元,並附加意外醫療保障 100 萬元,現行投保之保費上限為 779 元,7 月 1 日起,其保費上限則為 719 元,約調降 60 元。
●實支實付險新規延後上路
此外,原定 7 月上路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新制,金管會決議給予產壽險業者多一點緩衝期,延至 10 月施行,未來將以「損害填補原則」及「正本理賠」為原則,
所謂損失分攤,就是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中,所有應負給付責任保單之承保公司,須就被保險人因該次事故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依約共同分攤賠付,其理賠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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