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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明基醫: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07 16:10


第21款


公司代號:4116


公司名稱:明基醫

發言日期:2024/06/07

發言時間:16:10:58

發言人:吳淑晴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其宏先生

(2)董 事: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管新寶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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