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敦: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民國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09 17:08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5/09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2/06/30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公司於112年06月30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將於113年
06月29日屆滿一年,因辦理期限將屆,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