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03 16:4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劍麟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億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依票面金額之100%發行,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三年到期。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
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
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日,
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本次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
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前揭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
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
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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