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SDR的發展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稱“紙黃金”,是IMF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它是IMF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IMF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IMF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賬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
SDR的價值最初確定為相當於0.888671克純金,當時也相當於1美元。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SDR被重新確定為一籃子貨幣。目前SDR籃子由美元、歐元、日元及英鎊組成,比重分別為41.9%、37.4%、9.4%及11.3%。IMF每隔5年對SDR貨幣籃子進行重估,一種貨幣納入SDR的兩個條件為:一是該貨幣國加入前5年期間的商品和服務出口是全球最大之一,二是該貨幣要符合IMF規定下的自由使用標準。IMF所規定貨幣可自由使用的標準主要是指一種貨幣國際使用和交易的廣泛性,並參考4個量化指標:即全球各國官方外匯儲備所占的比重、全球國際貿易結算中所占的比重、全球國際債券市場所占的比重、全球外匯交易市場所占的比重。
人民幣自由使用方面的主要進展
在2010年的評估中,人民幣被認為未達到“自由使用”標準。目前,從商品和服務出口方面來看,中國是全球第一大商品出口國、第五大服務出口國,兩者加總中國穩居全球第三大商品和服務出口國地位,僅次於歐盟和美國(歐元和美元);從自有使用方面來看,根據SWIFT統計,人民幣是全球第二大貿易融資貨幣、第五大支付結算貨幣(前四大支付結算貨幣正好是SDR籃子貨幣),因此在貿易結算和外匯市場交易方面具有優勢,但由於資本賬戶尚未實現可自有兌換,在作為各國官方儲備和債券市場方面具有弱勢。
資本賬戶開放的主要進展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第31屆國際貨幣與金融委員會系列會議上披露,中國將在2015年進一步促進資本賬戶自由化和使人民幣成為一種更加可自由使用貨幣的目標指引下,計劃開展一系列改革措施,這些改革措施將針對目前資本項目下仍不可兌換的項目展開。根據周小川的梳理,中國在20世紀90年代第一次提出實現資本賬戶可自由兌換目標,在過去的二十年,盡管受到亞洲金融危機和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中國一直在朝這個目標穩步推進。
在1993年召開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上,中國設定了“逐漸將人民幣變為可自由兌換貨幣”的目標;在1996年,中國實現了經常賬戶的可自由兌換,並且宣布中國將尋找機會實現資本賬戶可自由兌換。然而,這一進程卻被隨后不久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所耽擱。在2003年10月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中國再一次明確了“逐漸將人民幣變為可自由兌換貨幣”的目標。此后,推出了很多簡化外匯管理和促進資本賬戶可自由兌換的措施:人民幣在外國直接投資(FDI)和對外直接投資(ODI)方面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可自由兌換;對貿易融資以及與貿易相關的對非居民債權(trade credit and trade-related claims on nonresidents)已經采用注冊制(registration-based management),只有對外債務仍舊采用配額管理(quota management);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已經被引入和改善。人民幣資本賬戶可自由兌換再一次被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所打斷。與此同時,由於缺乏硬通貨(hard currencies)和主要貨幣的波動性增加,很多國家對人民幣的需求增加了。
資本賬戶放開的過程,是一個逐漸放松資本管制,允許居民與非居民持有跨境資產及從事跨境資產交易,實現貨幣自由兌換的過程。關於資本賬戶是否放開的判斷標準,經歷了一個逐步放開的過程,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后,IMF認為若一國開放了信貸工具市場,且開放項目在6項以上,則可視為基本實現資本賬戶開放,且在2007年以后,對短期外債征稅、對非居民存款的準備金要求,以及在特定時期將資本管制作為臨時性的宏觀審慎管理工具亦得到了IMF某種程度的認可。可見,資本項目放開,並不是完全放任資本的跨境流動,而是實施一定程度管理的資本兌換與流動。
根據IMF的分類,資本賬戶管制分為7大項、40小項。7大項即:資本和貨幣市場工具交易管制、衍生品及其他交易管制、信貸工具交易管制、直接投資管制、直接投資清盤管制、房地產交易管制、個人資本交易等管制。目前40小項中的35項全部或者部分實現了可自由兌換,只有5項仍舊完全不可自由兌換。這5項主要涉及個人跨境投資以及非居民在本國市場發行股票和其他金融工具。
在資本和貨幣市場工具交易方面,通過QFII和QDII制度進行了放開。在QFII方面,投資額度從2003年6月4日的3.5億美元,增長到2015年5月29日的744.73億美元,其中證券資產占絕大部分。QDII額度從2004年12月14日的88.90億美元上升到2015年5月29日的899.93億美元。
在信貸工具交易方面,貿易融資以及與貿易相關的對非居民債權已經采用注冊制,但對外債務仍舊采用配額管理。截至2014年12月,中國收支平衡表中資本與金融項目貸方資產規模達到25729.87億美元,其中直接投資4352.30億美元,證券投資1664.46億美元,其他投資為19693.71億美元,短期貸款形成的負債為16952.70億美元,是資本與金融項目中占比最大的份額。
在直接投資方面,人民幣在FDI和ODI方面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可自由兌換。2014年,FDI規模從2000年的337.67億美元增加到1195.58億美元,規模穩步增長。
在個人資本投資方面,2014年滬港通成功上線,深港通有序推進,且國務院明確批復將擇機推出QDII2計劃,上述措施說明中國在個人資本投資方面也在逐步放開。
人民幣自由使用方面的進展
隨著中國經濟總量的快速增長以及在國際貿易中地位的加強,很多國家對人民幣的需求有所加強。順應趨勢,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直接投資中開始被使用;通過允許外國機構投資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推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制度擴大人民幣在跨境金融投資中的使用;同時,與28個國家簽訂了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在14個國家和地區建立起人民幣清算銀行。
人民幣加入SDR貨幣籃子的展望
2015年,在進一步促進資本賬戶自由化和使人民幣成為一種更加可自由使用貨幣的目標指引下,中國計劃開展一系列改革措施,這些改革措施將針對目前資本項目下仍不可兌換的項目展開。根據規劃,未來除了在個人資本交易方面,通過QDII2和深港通進一步放開之外,還將通過在外匯管理方面取消多數情況下的事前審批要求、采取措施方便海外機構投資者進入中國資本市場、掃除不必要的政策障礙和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等,進一步便利人民幣的國際使用。
由於金融危機以來,對於資本賬戶開放也有了新的認識,有管理的可自由兌換將是中國在資本賬戶開放方面的主要方向,中國將依據IMF的規定在以下四種情況下保留資本項目管制:第一,涉及洗錢、對恐怖主義進行融資、過度利用避稅天堂的跨境金融交易,都應該受到監控和分析。這一實踐行為也被大多數國家所采納。第二,新興市場經濟體仍舊需要對外債進行宏觀審慎管理。私人部門過多的外債和貨幣錯配是亞洲金融危機的源頭。各國需要從危機中吸取教訓,宏觀審慎的方法在必要時應該在管理外債中使用。第三,中國將在合適的時機管理短期投機資本流動,然而對於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中期和長期資本流動將被解除管制。這也是IMF的建議。第四,國際收支統計和監測將會加強。正如IMF建議的那樣,在全球金融危機后,當非常規的國際市場動盪或者國際收支出現問題時,各國可以暫時采取資本控制的方法。
整體來看,目前中國在資本賬戶開放和人民幣自由使用方面取得了較大進展,但由於長期以來為規避金融風險而實施的外債管理,使得中國在信貸工具方面的開放程度並不十分充分,而在IMF的評估中,信貸工具開放是核心。人民幣加入SDR,取決於IMF是否會因為中國的經濟規模、貿易地位以及在貨幣籃子中加入新興市場國家而特殊考慮,同時也得克服美國可能行使否決權的障礙。
上一篇
下一篇